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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的有關精神,給優(yōu)秀學生追求卓越創(chuàng)造條件,我校決定于2012年開展招收插班生的試點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學校概況
同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也是首批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綜合實力位居國內高校前列。學校地處上海市,其中四平路校區(qū)地址為四平路1239號,嘉定校區(qū)地址為曹安公路4800號,滬北校區(qū)地址為中山北路727號。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2年招收插班生計劃總數為20名,具體招生專業(yè)及計劃數如下:
院系 |
專業(yè) |
學制 |
學費 |
計劃數 |
備注 |
土木工程學院 |
地質工程 |
四 |
5000元/年 |
4 |
|
化學系 |
應用化學 |
四 |
5000元/年 |
4 |
色盲、色弱者不取 |
物理系 |
應用物理學 |
四 |
5000元/年 |
4 |
色盲、色弱者不取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四 |
5000元/年 |
4 |
色盲、色弱者不取 |
海洋與地球科學學院 |
地質學 |
四 |
5000元/年 |
4 |
三、招生對象
上海市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一年級本科學生(限2011年秋季入學的第一批本科理科類學生),品德優(yōu)良(無違紀行為)、身體健康、修滿所在高校規(guī)定的第一學年課程(學分)且成績優(yōu)秀(無不及格課程),得到所在高校同意后,有資格參加我校的插班生招生。
四、選拔辦法及有關安排
我校插班生選拔程序有資格審查(即報名材料審核)、文化測試和專業(yè)復試等主要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獲得參加文化測試的資格;文化測試科目為高等數學、大學英語,參照我校一年級本科學生相關課程的學習要求進行考察,文化測試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獲得參加專業(yè)復試的資格,參加各專業(yè)復試的考生數最多為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數的150%;專業(yè)復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質、人文素養(yǎng)、思維表達、創(chuàng)新意識以及專業(yè)基礎等內容。有關安排如下:
1.文化測試時間:2012年5月26日。
2.文化測試地點:四平路1239號(詳見文化測試準考證)。
3.專業(yè)復試時間:2012年6月2日。
4.專業(yè)復試地點:四平路1239號(詳見專業(yè)復試準考證)。
5.收費標準:報名費14元,文化測試考務費52元,專業(yè)復試考務費26元。
五、報名和考試須知
1.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yè),不得重復報考,違者取消參加選拔及錄取等與本次插班生招生有關的資格。
2.符合條件的有意報考者可訪問我校教務處網站(http://jwc.#edu.cn),下載填寫“同濟大學2012年插班生申請表”(見附件一)。
3.5月14日前(以郵戳為準),考生通過EMS將報名材料寄到同濟大學教務處選課及學籍管理中心(地址:四平路1239號,郵編:200092,信封上注明“插班生報名”字樣)。報名材料包括:申請表、高考錄取的錄檢表復印件(加蓋學校招生部門、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的公章)、第一學期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5月18日起,考生可撥打聲訊電話(16862373)查詢初審結果。
5.初審通過的考生獲得參加我校文化測試的資格,須于5月20日、21日到我校教務處(行政南樓107室)繳納報名費和文化測試考務費共66元(請自備零錢),并領取文化測試準考證(請準備一寸證件照1張)。
6.5月30日起,考生可撥打聲訊電話(16862373)查詢文化測試成績和專業(yè)復試資格。
7.獲得專業(yè)復試資格的考生,須于5月31日、6月1日到我校教務處(行政南樓107室)繳納專業(yè)復試考務費26元(請自備零錢),并領取專業(yè)復試準考證(請準備一寸證件照1張)。
六、錄取辦法及程序
1.參加全部選拔程序的考生,按照文化測試成績(占60%)和專業(yè)復試成績(占40%)合成的總成績排序擇優(yōu)預錄取。
2.預錄取名單6月中旬在我校教務處網站上公示,公示結束后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備案,并通過EMS寄發(fā)預錄取通知書。
3.正式錄取名單根據學生報到情況確定,9月中旬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經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核同意后通知學生所在高校辦理學生的轉學手續(xù),轉學手續(xù)辦理完后正式取得我校本科生學籍。
七、其他須知
1.預錄取考生下學期注冊報到時,須提交原就讀高校出具的第一學年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如有不及格課程,將取消考生的預錄取資格。
2.轉入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等參照我校同年級同專業(yè)學生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3.轉入學生不享有我校的轉專業(yè)待遇。
4.轉入學生在原就讀高校所修課程及學分,可由轉入專業(yè)所在學院根據我校相關規(guī)定進行認定。
5.轉入學生在取得學籍后修滿轉入專業(yè)規(guī)定的所有學分,通過我校本科畢業(yè)資格審核,將取得我校本科畢業(yè)文憑;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將獲得我校學士學位證書。
八、聯(lián)系方式
1.我校教務處負責招生咨詢,聯(lián)系電話:021-65982634。
2.我校監(jiān)察處負責招生監(jiān)督,聯(lián)系電話:021-65983358。